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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药学院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全体2026届本科毕业生:

为发挥我院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与就业观,根据《学生部关于开展深圳技术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药学院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药学院正式学籍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本科优秀毕业生:9人

校级十佳毕业生候选人:1人(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本科优秀毕业生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原则上专业排名需前30%,目标明确,达到毕业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3.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在专业学习、创新创业、社会工作、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4.在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如同时满足专业排名位于前50%,可申请破格参评。成果认定标准参照学校科技创新竞赛清单中国家级奖项,或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普通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6.在校期间为学校争得荣誉,为学校、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落实毕业去向,有明确职业规划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同等条件下,满足十佳毕业生条件的同学优先推荐。

(二)参评本科十佳毕业生条件

在满足参选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前提下,十佳毕业生还需达到以下标准:

1.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长特别奖、校长奖其中一项;或在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科研创新、专业知识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果;

2.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与集体荣誉感,热心公益,奉献社会与集体,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或面向基层就业,事迹突出;

3.坚持理想,积极进取,勇于克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追求,自立自强完成学业;或者自主创业,有突出的就业竞争力和个人创业成就;

4.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四、评选流程及时间安排

环节

时间节点

工作要求

学生申请

5月25日12:00前

提交《深圳技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十佳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2)、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学工办(A2-6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ouyangjie@sztu.edu.cn

学院评审

5月25日-5月28日

学院成立评审工作组,综合审核申请材料,确定优秀毕业生及十佳候选人名单

院内公示

5月29日-5月31日

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及公告栏公示3天,异议受理联系人:欧阳老师,电话:0755-23256603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按校规处理;

2.已获推十佳候选人的材料将由学生部统一组织校级评审,最终结果以学校公示为准;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深圳技术大学2026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十佳毕业生评选通知》执行。



附件:

附件1.深圳技术大学本科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2.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十佳毕业生申请表.docx

药学院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