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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学生宿舍违规物品及用电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4-05-1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技术大学本科生宿舍管理办法》,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结合我校宿舍管理日常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1、禁止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

大功率电器指直接使用220伏交流电、大于1200瓦的电器(宿舍电器瞬时总功率超过1200瓦,将引发自动断电)。

2、禁止存放、使用发热性电阻电器。

发热性电阻电器指一切利用电流通过电阻体的热效应,对物料进行电加热的器物。包括电热棒等直接电热产品,以及电煮锅、电磁炉、电饭煲、烘干机等间接电热产品(以上产品使用不当极易引发火灾)。

3、禁止携带电动车电池在宿舍楼内充电。电动车包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车、助力车等。

4、禁止存放、使用劣质电器。劣质电器指不符合“3C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器。

5、禁止存放、使用明火器具。明火器具指燃烧室与大气连通,有火焰外露的加热设备和废气焚烧设备。包括燃气炉、酒精灯等。

6、禁止存放、使用无专用电源及相关配套设施的电器。指电冰箱、洗衣机等相关类别电器(宿舍不具备专用漏电保护电源及洗衣机专用下水管道)。

7、禁止存放、使用管制刀具。

一般管制刀具的种类包括:

(1)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身长度超过10厘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

(2)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

(3)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

(4)其它非学习所需刀具,包括尖锐水果刀、尖锐剪刀、工艺刀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8、禁止存放和使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及实验品。

9、禁止增加、拆除、改造、变更宿舍内公用电器。

10、禁止私自改装电线、网线。

11、禁止2次或多头转接电源,或将插座放置在床铺、衣物等易燃物附近。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