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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技术大学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 2022-06-22 浏览次数: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保证学生党员发展质量,规范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流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深圳技术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的基本条件及人数要求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在三个月以上,已完成入党申请谈话,入党动机端正;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党团活动。

2.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学院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最终推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次符合推选条件人数的50%。

二、选拔的基本程序

为了能够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拟定采用团支部推优和院系党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1.确定全部申请人名单

截至学院发布评选工作开展日期前,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超过三个月的同学进入此名单。

2.拟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根据上述评选基本条件,并征求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以及同学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3.召开推优大会

推优大会与会人数须超过班级人数三分之二方算有效。推优大会上每位候选人做简短的陈述,时长不超过2分钟。由全体与会人员根据选拔细则,结合参选人员的日常表现和入党动机,给予匿名投票。与会者每人一票,可投“赞成”,“反对”或“弃权”,最终得到过半票数的候选人获得本次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邀请两名非候选人现场进行唱票、计票工作,由党组织选派一名正式党员进行监票工作并当场公布投票结果。

4.学院党支部委员会对团支部推荐候选人进行全方位调查,后召开支委会议对班级推优结果进行评议,确定最终名单后对积极分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

三、如有与上级党团组织相关文件冲突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深圳技术大学药学院党支部负责解释。


深圳技术大学药学院党支部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