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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党总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发布时间: 2024-05-17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根据学校党委《深圳技术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药学院党总支《深圳技术大学药学院党总支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15日学院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第一期专题辅导报告会。

本次党纪学习读书班以党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领学,全体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的形式旨在加强党员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理解和遵守,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通过深入学习党纪条规,分析典型案例,反思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党员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

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本次会议,主要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第一编总则,将第一章至第五章的重点内容进行原文解读。

副书记李旭指出应深入学习相关党纪党规,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副书记特别针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了重点学习,结合当前形势和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强调了加强党纪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原原本本学习党纪

中药教工党支部党员易鹏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的进行学习与讨论。并重点介绍了7种违反法律涉嫌犯罪的行为,强调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给与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药学院生物制药教工党支部书记王潇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重点强调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和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定,根据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类别进行重点学习并结合原单位案例跟大家进行警示教育。

参会党员对处分条例进行重点研读,加深了对党的纪律和处分条款的认识和学习。党员同志一致认为,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是维护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必须严格执行。

三、观看党纪教育影片——《忏悔与警示》

学习会议上,药学院全体党员观看了内部警示教育片《忏悔与警示》,这部影片对党员们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和启示,让全体党员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和立场。

影片中的忏悔和反思,也让全体党员深刻反思了自己的行为和态度。作为党员应该时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同时也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人民服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学习成效总结

通过本次学习,党员们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更加自觉地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