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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口腔学院关于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20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学校教务部《关于2023-2024学年度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现将药学院/口腔学院2023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拟接收计划

药学

20

中药学

10

生物制药

20

口腔医学技术

10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无任何转专业记录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时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三、考核方式:

面试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后,只有一次转专业机会,为学生入校的第二学期。

2.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

3.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充分了解拟申请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毕业要求,尽可能避免转专业过程中的盲目性。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高考报名科类不同,请慎重选择。

5.对于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加拟转入学院单独安排的测试。通过测试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拟转入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6.拟录取学生如撤销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书面申请并陈述撤销转专业的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批准;申请撤销转专业的学生,后续不再享有转专业机会。

7.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本人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

8.因休学错过上一年转专业申请机会的2022级学生,可在今年进行申请。

9.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五、申请流程及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4.22-5.8

学生在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

5.9-5.13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5.14-5.15

学生在教务系统查看自己提交的学生所在学院的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学生请于5月15日12:00之前及时联系学院进行反馈,逾期学院不予受理。

5.16-5.28

学院根据转专业首选志愿进行录取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药学院官网通知

5.29-6.11

学院根据剩余学位数和次选志愿的申请人数进行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药学院官网通知

6.13

学院汇总核查本次转专业最终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核操作

学生如有问题,可咨询教学秘书周老师:zhouhong@sz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