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结合防疫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五一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0日(星期五)至5月6日(星期四)放假,4月25日(星期日)、5月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具体教学任务由教务部、研究生院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并于4月28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校长办公室。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事故及时上报校长办公室(赵大宇:18926019516),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三)五一期间,学校图书馆、食堂开放时间由各相关单位另行通知。
三、防疫工作要求
全体师生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参与群体性聚集行为,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峰出行。
(一)各学院及研究生院做好学生信息台账,做到“一人一档”,确定留校学生人员,明确离深学生往返行程及监护人信息。返乡学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期间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跨省域长途旅行。
(二)教职工原则上不得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学院)申请,获批后报疫情防控办公室。
(三)若上级部门对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有新的要求,则按最新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