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对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规定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或缺交平时作业、实验报告超过三分之一的学生,可取消其考试资格,成绩记载为F”的规定,拟取消部分同学参加我院开设的课程期末考试资格。拟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17:00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药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写明具体事实,且须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任何匿名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755-23256711
邮箱:liudandan@sztu.edu.cn
药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