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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4-2025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4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学校教务部《关于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现将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转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拟接收计划

专业联系人

办公电话

办公地点

药学

30

黄玉杰

075523256715

A2-705

中药学

30

姚大红

075523256715

A2-704

生物制药

30

王佳

075523256356

A2-708

该计划为每个专业对应的所有年级拟接受转专业总人数。

二、申请转专业学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的在校生;

4.未转过专业(不含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三、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

四、注意事项:

1.学生入学第一学期不能申请转专业;已提出预毕业申请的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2.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提出预毕业申请之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

3.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并要符合转入专业的录取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艺术类需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和其他普通专业不能跨类互转。

5.对于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商务英语)和管理学类专业(物流管理、国际商务、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转入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的学生,需要参学院单独安排的测试。通过测试的同学,方有机会参加学院首选志愿及次选志愿的选拔环节。

6.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务必对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全面了解,理性填报转专业志愿,避免盲目性。学生原专业与拟申请转入专业所属专业类别不同的,请慎重选择。已经学校批准同意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就读。

7.已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如果想撤销转专业申请,必须在拟转入学院公示期结束之前,向所在学院和拟转入学院同时提出撤销转专业书面申请陈述原因,且需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撤销转专业申请的学生需报教务部撤销教务系统中的转专业申请。

8.在转专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仍须按本学期的选课计划进行修读,完成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任务并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成绩将计入本人成绩单和平均学分绩点。

9.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院应当优先考虑。

10.转专业成功后的学生按照学生入学当年同一年级的专业所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修读和毕业审核。学费按所在年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五、申请流程及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4月25日上午9:00至

4月28日下午17:00

2021级、2022级和2023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月29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00

2024级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学生端进行转专业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月8日至5月12日上午12:00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

5月13日上午9:00-下午16:00

学生在教务系统查看学生自己所在学院的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学生请于5月13日下午16:00之前及时联系学院进行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5月14-27日

学院根据转专业首选志愿进行录取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药学院官网通知

5月30日-6月10日

学院根据剩余学位数和次选志愿的申请人数进行工作安排,请随时关注药学院官网通知

6月11-12日

学院汇总核查本次转专业最终拟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系统完成审核操作

针对专业相关问题(包括培养方案、课程、考研、就业等),请联系各专业联系人,其他事宜(教务系统审核等)联系教学办公室刘老师,办公电话:075523256711,地点:A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