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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2023级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15 浏览次数:

转入我院的2023级学生:

现将转入我学院修读的专业课程认定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转入我院的学生,必须根据我院各专业的2023级本科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所有未修读和已修读但未拿到学分的必修课程,都需要进行补修。

二、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所修读的部分课程,可根据课程内容与新专业匹配度,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或相关课程体系学分。课程认定时基本原则有以下四种:

1、若所修课程的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课程体系等均没有差异,无须单独认定,教务管理系统可直接认定。

2、若所修课程的内容与培养方案课程相同或相近,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学分、课程体系等不同,须经转入学院审核,原专业高学分的课程可以直接认定成新专业同等学分或者低学分的课程;对于不同难度的课程(如大学计算机A和大学计算机B),由转入学院决定是否可以直接认定。原专业低学分的课程认定成新专业高学分课程时,由转入学院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认定。如可以认定,则需补修相应学分差额的专业选修课程;如不能认定,学生需要重新修读相应课程。

3、对于不能认定为新专业培养方案内课程且需认定为新专业扩展通识课的,需要认定属于扩展通识课的哪种类别(人文社科、自然科学、艺术、语言、国际课、创新创业和心理健康类课程)。学生在校期间,以各种形式认定扩展通识课的总学分不得超过扩展通识课总学分要求的一半

4、扩展通识课为全校统一课程,转专业后会自动纳入新专业培养方案的扩展通识课中,无需单独认定。

附件:药学院2023级转专业课程修读指引


药学院

2024年7月14日